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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擔任營造業甲種、乙種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回訓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八條規定,勞工應每2年接受12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上課資格:無限制
適用範圍
營造業員工人數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需設置一名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本會發與「期滿證明」,結訓測驗採電腦測驗方式,本中心將安排於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
課程內容
項次 上課科目
1 企業經營風險與安全衛生(含組織協調與溝通)
2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含職安法、勞動檢查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
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4 職業安全衛生概論
5 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介紹
6 營造業風險評估(含危害辨識、施工安全評估、危害控制)
7 營造業承攬管理
8 營造業採購管理(含採購管理、變更管理、修繕管理等)
9 工法安全介紹(含建築工程、橋樑工程、隧道工程等)
10 倒塌崩塌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11 墜落危害預防管理實務(含鋼構、屋頂、模板支撐等高處作業防護)
12 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實務(含起重升降機具、高空工作車管理)
13 感電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14 物體飛落等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15 火災爆炸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16 職業病預防管理實務(含缺氧、局限空間危害)
17 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
18 測驗
19 業務主管結業測驗複習
營造丙業:
時數:26小時
費用:3500元